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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翻到一篇陳年的網路日記,若以文字內容和發文日期推估,這是在2008年底冬天時,我和一位叫「阿喵」的朋友在MSN裡的對話內容;阿喵其實不叫阿喵,我是在自己的網路日記裡替他安了「阿喵」這樣的綽號,他曾經抗議過,我才懶得理他,他也曾問說:「為什麼是『阿喵』二字,而不是別的?」我也不知道耶,就覺得阿喵二字很適合他。

阿喵的年紀比我小了好幾歲(我不太能確定是小我四歲還是六歲),其實他人很盧、很愛挖人隱私,這點我不太喜歡,因為我是個不太愛勉強別人說他不想說的,但這個阿喵就不一樣,他想知道的就會用力挖下去,一直盧到你說出他滿意的內容為止。

雖然我不是太欣賞他很盧的個性,但他卻是陪我走過最煎熬的2009年的朋友,不管同樣的事我說了多少遍、不管自傷自憐的情緒我傾倒了多少次,他總是很有耐心地聽我胡說八道縱使是已經聽了八百遍相同的話,很可惜的是,MSN吹熄燈號之後,我跟阿喵也差不多算失聯了,雖然我們彼此都知道對方的手機號碼,但卻沒有聯絡,想想,MSN的消逝,真的讓我失去好幾個可說話的朋友。

扯遠了,以下是當時我跟阿喵的對話,紅色字體是阿喵的發話,綠色字體則是我的回應,請大家隨便看看吧。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我是分隔線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阿喵:問你一個問題你要老實說。

十二:問吧。

阿喵:你搞過幾個男人。

十二:一個都沒有。

阿喵:怎麼可能。

十二:信不信隨便你。

阿喵:你都不會想嗎

十二:性這東西不過人生一部分又不全部。

阿喵:少來!午夜夢迴都不會心癢難耐。

十二:拜託!十兄弟也很好用。

阿喵:你真的都沒想過要一個精壯溫暖的男人擁抱。

十二:羽絨被也很溫暖啊。

阿喵:嘖嘖!你真是個奇葩。

十二:你這算恭維還是酸損?

阿喵:看你怎麼想囉。

十二:去你媽的!

阿喵:那你都沒有談過戀愛。

十二:嗯!曾經有過一段不知道算不算。

阿喵:說說。

十二:那時候剛退伍從雜誌的徵友欄看到就寫信去啦。

阿喵:寫信?

十二:拜託,那時候還沒有網路的好唄。

阿喵:哇!你出道的真早!

十二:去你媽的!

阿喵:吼~你別老問候我媽,說說你們的發展吧。

十二:他說他大我三歲,後來才知道大我十一歲,認識不到三個月他就人間蒸發。

阿喵:為什麼?

十二:一來那時我年輕,二來我想探究他的一些過去吧。

阿喵:就這樣?

十二:不然咧?每個人都有不想讓人知道的過去。
   問一次還會解釋他不想說,問兩次就人間蒸發。

阿喵:是嗎?你們之間都沒怎樣過?

十二:怎樣的怎樣?你要說有沒有跟他搞過嗎?

阿喵:嘿嘿嘿

十二:要問就大方點,吞吞吐吐的一點都不乾脆。

阿喵:那你們有沒有搞過?

十二:嚴格來說,沒有。

阿喵:難怪他要人間蒸發,因為你不肯就範。(賊笑)

十二:去你媽的!

阿喵:不對,你的話有語病。

十二:什麼語病?

阿喵:「嚴格來說沒有」?那寬鬆的說咧?

十二:你這人真是有病!對別人床笫之間那麼有興趣?

阿喵:嘻嘻。

十二:真給你打敗了!

阿喵:因為他,所以你放棄愛情?

十二:跟他沒有絕對關係。

阿喵:怎說?

十二:見微可知著,愛情本身就是極不穩固的東西,同志間的愛情更是。

阿喵:那倒是。

十二:那種不安定的感覺我不喜歡!

阿喵:但也別為了一棵樹而放棄整個森林。

十二:喂!你這句話用錯地方了吧。

阿喵:意思到了就好。

十二:見鬼了。

阿喵:我再問你,你要老實說。

十二:問吧。

阿喵:如果現在有人跟你告白,你有可能接受嗎?

十二:你要跟我告白啊!

阿喵:去你媽的!

十二:咦!換你問候我媽了。

阿喵:老實回答我的問題。

十二:有人告白當然會很高興,至少滿足某種程度的虛榮感。

阿喵:怎說?

十二:拜託,四十出頭的老頭子,還有人喜歡,這還不夠虛榮?

阿喵:也對,你已經是中年人了。

十二:去你媽的,你自己不是嗎?

阿喵:你今天說話很粗俗喔!

十二:沒辦法,跟什麼人說什麼話。

阿喵:去你媽的啦!

十二:你第二次問候我媽!

阿喵:會不會接受?

十二:應該不會吧!

阿喵:為什麼?

十二:愛情不過是精蟲衝腦的結果,等精蟲退散,愛情就沒啦。
   年輕的時候就對愛情沒憧憬,何況現在都幾十歲的人了。

阿喵:你果然老了。

十二:去你媽的!

阿喵:又問候我媽,你今天吃炸藥啦!

十二:沒辦法,我剛剛說過:跟什麼樣人說什麼樣話。

   倒是我覺得很奇怪,你對我的性生活和感情世界幹啥這麼好奇?

阿喵:因為你的文字把你自己寫得太清高了,我很懷疑真實性有多少?

十二:你乾脆說我「滿嘴仁義道德,一肚子男盜女娼」算了!

阿喵:這是你自己講的,我可沒說喔。(賊笑)

十二:哇哩 幹!

阿喵:吼~你別老是爆粗口吧。

   我再問你,你真的要老實說。

十二:問吧,我幾時不老實過了?

阿喵:你結婚到現在也十幾年了,真的都沒偷吃過?

十二:我剛剛不是說得很清楚了嗎?你是老花眼了是嗎!(怒)

阿喵:我還是覺得不可置信啊!

十二:信不信隨便你。
   我又不是啥貞潔烈女,也沒打算要啥貞節牌坊,沒必要騙你。

阿喵:嗯,那倒是!不過,我很懷疑你能守多久。(賊笑)

十二:盡量吧,我也不知道我能守多久。
   但能說嘴的是,到目前為止我都很努力守住決不偷腥的紅線。

阿喵:那好吧,我就祝你早日偷吃成功。

十二:挖哩去你媽的幹幹幹!

阿喵:哈哈,說中了心事惱羞成怒了吼(笑倒在地)

十二:我懶得理你了。

 

 

曾經我引以為傲「婚姻裡不偷腥」的最高原則,卻在跟阿喵的這篇對談的兩年後破功,想想,其實我也只不過是個「滿嘴仁義道德、一肚子男盜女娼」的爛人罷了。

 

 

 

記 冷飯熱炒重新上桌再一篇 是為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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